BOI 投资程序
获取投资特权的程序
项目获批投资之后所需的行动
• OBOI 将在批准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,详细说明给予条件、特权和优惠。将附上投资证书的申请表,以及批准通知
• 申请人在收到 OBOI 批准项目的信件之后,必须通过填写投资接受表并在一个月内将其发回给 OBOI 进行回复。如果要寻求任何变更或特殊条件和特权,必须在那时提交请求
• 如果申请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,应给 OBOI 发送一封说明信,每次将考虑延长最后期限不超过一个月,最多延长三次
• 为了获得投资证书,申请人必须在获得批准之后六个月内成立公司,并向 OBOI 提交以下所有文件:
- 投资证书申请表
- 公司章程
- 工商登记证书
- 证明注册资本的证书,指示有权约束公司的董事名单,以及总部地址
- 股东名单及其国籍
- 出示从国外转移资金的文件,或泰国银行为外国投资者签发的国外投资证书
- 合资合同、许可协议、技术援助合同和/或技术转让合同(如有)
- 公共设施和人力需求表。
• 如果申请人无法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提交这些文件,必须给 OBOI 发送一封解释信,每次将考虑延长最后期限四个月,最多延长三次
• OBOI 将在收到所有指定的文件之后颁发投资证书,投资方公司必须遵守证书中列出的条件。
• 如果有任何不符或错误,或者要寻求修正,必须书面通知 OBOI,并附上所有相关的文件。